〔2003〕1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4月15日,丁晓燕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年体协)有关工作。市府办、老干部局、总工会、体育总会、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老同志宣万裕、俞锡文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对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要求,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体协工作纳入工作范围给予积极支持。会议定:
一、理顺老年体协工作机制。老年体协纳入政府工作范围,市老年体协由市体育总会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主动搞好服务。镇乡(街道)要加强对老年体协工作的管理,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该项工作。
二、落实必要活动经费。市老年体协经常性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7万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市体育总会根据工作需要要编制预算安排。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也应根据老年人体育活动的需要,适当安排老年体育的活动经费。
三、努力改善老年体协工作条件。要重视老年人体育活动项目设施建设,镇乡(街道)要加强健身苑、健身点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市老年体协的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盘考虑落实。老干部局、体育总会、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等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老年体育工作,把它与发展老龄事业结合起来,切实推进老年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
分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人事局,民政局,老干部局,发展计划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建设局,文化局,体育总会,广播电视台,老龄委,老年体协,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