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
1.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专项运动委员会是单一健身项目的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由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设立(撤销),是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所属机构。遵守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领导和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指导、协调。
2.各专项运动委员会要选择热心于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的、肯办事的、能办好事、有时间办事的及能共事的同志组成领导班子,为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服务。
3.各专项运动委员会可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二至三名组成领导班子,领导专项运动委员会开展工作。年龄原则上限在75周岁以下。
4.专项运动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竞赛组、裁判组等组织机构。
5.专项运动委员会的主任由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常委会任免。
6.专项运动委员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由主任提名,报市老年体协审查后,由市老年体协常委会任免。
二、任务
1.大力宣传本健身项目对老年人体育健身的作用和意义。
2.努力通过多种形式指导老年人掌握本体育健身项目的技巧、技术、战术。
3.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活动平台,精心组织本体育健身项目活动。
4.拟订本健身项目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思路。
5.培养骨干,为代表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参加本健身项目的上一级体育健身竞赛活动作准备。
6.承办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安排的体育健身竞赛活动。
7.完成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8.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三、经费
凡具备筹资聚财能力的,经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可独立设账理财:
1.经费来源:会费收入;社会资助、捐赠,企业赞助;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补助。
2.经费须建账管理,专人审批使用。接受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定期审计和年终审计,每年年底向会员公布本年度财务状况。
四、安全
在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中,必须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伤害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事故发生。
1.交通要安全。往返路上开车要谨慎驾驶,杜绝酒后开车和无证驾驶;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不能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
2.饮食要安全。在供应快餐时,要保证菜饭质量,菜饭要新鲜、卫生。要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站联系,并协助进行食品安全监督。
3.比赛活动要安全。在比赛过程中要确保运动员、裁判员、记录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运动员、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凡心脏、血压等有异常情况的及患有不适宜参与活动疾病的,绝对不能上场执法和比赛;有对抗性的项目要限止参加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要超过70周岁。
4.根据比赛活动需要,现场配备医务人员,并做好配合工作。
五、本细则由诸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解释和修改。